智能型可燃氣體探測器是對單一或多種可燃氣體濃度響應的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有催化型、紅外光學型兩種類型。 催化型可燃氣體探測器是利用難熔金屬鉑絲加熱后的電阻變化來測定可燃氣體濃度 。當可燃氣體進入探測器時,在鉑絲表面引起氧化反應(無焰燃燒),其產生的熱量使鉑絲的溫度升高,而鉑絲的電阻率便發(fā)生變化。紅外光學型是利用紅外傳感器通過紅外線光源的吸收原理來檢測現(xiàn)場環(huán)境的烷烴類可燃氣體。
智能型可燃氣體探測器可以監(jiān)測較大范圍內的對應氣體濃度,并在過上限和下限的時候及時通過報警裝置報警,要長期實現(xiàn)這項功能,就要求探測器能夠相應的技術要求。
智能型可燃氣體探測器技術要求:
1、探測器在被監(jiān)測區(qū)域內的可燃氣體濃度達到報警設定值時,應能發(fā)出報警信號。
2、報警設定值
探測器具有低限、高限兩個報警設定值時,其低限報警設定值應在1%LEL~25%LEL范圍,高限報警設定值應為50%LEL;一個報警設定值的探測器,其報警設定值應在1%LEL~25%LEL范圍。
3、報警動作值
在本部分規(guī)定的試驗項目中,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不應低于1%LEL。探測器的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不應過±3%LEL。
4、全量程指示偏差
具有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其顯示值與真實值之差不應過+5%LEL。
5、響應時間
具有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顯示值達到真實值的90%時的響應時間不應過30s。不具有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的探測器,其報警響應時間不應過30s。
6、探測器應滿足下述功能:
當被監(jiān)測區(qū)域內的可燃氣體濃度達到報警設定值時,探測器應能發(fā)出聲、光報警信號,再將探測器置于潔凈空氣中,30s 內應能自動(或手動)恢復到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
探測器在傳感元件斷路或短路時應發(fā)出與報警信號有明顯區(qū)別的聲、光故障信號。
探測器應對聲、光警報裝置設置手動自檢功能。
7、探測器應設置電池低電量顯示功能。在電池電量低時,應能發(fā)出與報警信號有明顯區(qū)別的聲、光信號,其電池性能應符合下述要求:
探測器在指示電池電量低的情況下,連續(xù)工作的探測器再工作15min,單次工作的探測器再操作10次,其報警動作值與報警設定值之差不應過±5%LEL。
連續(xù)工作的探測器的電池持續(xù)工作時間應少于8h, 單次工作的探測器的電池持續(xù)工作時間應能保證其完整工作200次。